(一)已取得进京落户介绍信的人员办理集体户口市内迁移,需携带: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留学人员户口存放合同书原件,办理迁出手续时收回;若合同未到期,请携带完整交费票据原件或收款单原件退费。
3.确认迁入的新户籍地址所属派出所名称
4.进京落户介绍信原件或其它进京审批材料
(二)在市内高校继续攻读学位或在市内博士后进站,将户口迁出所需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博士后进站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2.个人迁出户口申请书原件,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迁出原因、迁入地址及派出所名称、本人签字及申请日期。
3.户口存放合同原件,办理迁出手续时收回;若合同未到期,请携带完整交费票据原件或收款单原件退费。
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手续请见:出国留学人员如何委托他人代办户口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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