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12 18:41:43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
2、申请人为海外留学人员或海外留学人员团队,且其实缴货币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不包含50%);
3、申请人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且在海外具备5年及以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在海外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且在海外具备3年及以上的工作及创业经历;
4、所创办的企业主要从事软件、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5、企业注册地和税收征管地均在浦东新区。
二、申报材料
第一次申请:
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留学人员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2、《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
3、有效护照及旧护照(除空白页面外,请复印全部信息页);
4、《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海外工作纳税证明(有海外工作经历者提供);
6、企业营业执照;
7、银行投资款证明及公司章程;
8、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加盖公章);
9、企业上一年度发生的办公场地房租、物业费、购买仪器等相关成本费用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除第1、8项提供原件,其他材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第二、三次申请:
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留学人员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2、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加盖公章);
3、企业上一年度发生的办公场地房租、物业费、购买仪器等相关成本费用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第1、2项提供原件,第3项需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创业资助奖励申请材料:
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留学人员创业资助资金(奖励)申请表》(一式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
3、银行投资款证明及公司章程。
以上申请材料第1项提供原件,第2、3项需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于浦东人才服务网(www.pdrcfw.com)上进行网上申请;
2、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部进行网上初审;
3、初审通过后,申请人提供所需材料至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部审核;
4、审核通过后,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汇总整理材料并集中上报至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委基金办和财政局进行审批;
5、经区人社局、科委基金办、财政局集中审批通过后,由新区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四、咨询方式:
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999弄浦东国际人才港4号楼一楼
电话:58320713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1:30 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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